可以肯定的是,在随后的几十年和几个世纪中,《人权法案》已经上升到了美国想象中的一个高架地区。但是,在自己的时代,在麦迪逊的脑海中,这只是一个重要的结论,结论了一项精彩的运动,将美国革命的含义调整为国家规模。
(Over the ensuing decades and centuries, to be sure, the Bill of Rights has ascended to an elevated region in the American imagination. But in its own time, and in Madison's mind, it was only an essential epilogue that concluded a brilliant campaign to adjust the meaning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to a national scale.)
在美国革命后的几年中,《人权法案》成为美国文化景观中的重要象征。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已经变得很重要,通常被视为美国民主的基本要素。但是,在创造过程中,其作用的看法不同。它主要是在国家一级重新定义革命理想的更广泛努力的总结声明。
约瑟夫·J·埃利斯(Joseph J. Ellis)强调,对于像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这样的人物,《权利法案》不是中心焦点,而是必要的附属物,这是一项艰巨的诉讼,它绕开了竞选活动,以表达统一的革命后国家身份。这种观点强调了该法案的历史背景及其发展为几个世纪以来尊敬的美国身份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