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革命后的几年中,《人权法案》成为美国文化景观中的重要象征。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已经变得很重要,通常被视为美国民主的基本要素。但是,在创造过程中,其作用的看法不同。它主要是在国家一级重新定义革命理想的更广泛努力的总结声明。
约瑟夫·J·埃利斯(Joseph J. Ellis)强调,对于像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这样的人物,《权利法案》不是中心焦点,而是必要的附属物,这是一项艰巨的诉讼,它绕开了竞选活动,以表达统一的革命后国家身份。这种观点强调了该法案的历史背景及其发展为几个世纪以来尊敬的美国身份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