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印度教社会要在平等的基础上重建,就必须废除种姓制度,这是不言而喻的。贱民制度的根源在于种姓制度。他们不能指望婆罗门会起来反抗种姓制度。我们也不能依赖非婆罗门并要求他们为我们而战。
(That the caste system must be abolished if the Hindu society is to be reconstructed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goes without saying. Untouchability has its roots in the caste system. They cannot expect the Brahmins to rise in revolt against the caste system. Also we cannot rely upon the non - Brahmins and ask them to fight our battle.)
这句话强调了废除种姓制度以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的迫切需要。深深植根于历史和社会背景的种姓制度使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长期存在,特别是通过贱民等做法表现出来。显然,这一制度得到了那些从其等级制度中受益的人的支持,特别是婆罗门,他们经常拥有抵制改革努力的特权。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婆罗门来挑战和废除制度的主张表明了压迫的系统性本质——那些掌权者往往不愿意或无法发起变革。同样,依靠非婆罗门来打这场战斗忽视了所需的集体责任;社会转型需要社会各阶层的积极参与。这句话呼吁有意识的集体努力,结束基于种姓的歧视,建立一个基于平等和正义的社会。这包括认识压迫的根源并积极努力消除根深蒂固的偏见和结构性不平等。这一挑战是艰巨的,因为它不仅涉及改变法律,还涉及改变几代人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和社会态度。只有通过集体和持续的努力,消除种姓偏见并维护平等原则,才能实现有意义的社会重建,从而建立一个尊严和权利得到普遍肯定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