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音乐剧。在那里,我说了。
(I hate musicals. There, I said it.)
表达对音乐剧的强烈厌恶是一种可能引起多种反应的情绪。音乐剧是一种独特的娱乐类型,结合了音乐、舞蹈和戏剧故事讲述,创造出身临其境的体验。对于一些人来说,这种艺术表达形式令人兴奋并引起情感共鸣;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可能会让人感到不知所措或根本不合他们的口味。我个人的观点是承认艺术和娱乐是非常主观的。虽然许多人珍视音乐剧典型的振奋人心的曲调和精心制作的表演,并从它们将叙事与歌曲融合在一起的方式中获得乐趣,但其他人可能会认为它们过于感伤或以脱离现实的方式上演。这句话体现了承认个人偏好而不关心社会期望的原始诚实,强调对艺术的真实感受是有效的,即使它们不受欢迎。它还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点,即对某种类型的厌恶并不是对其质量的批评,而是个人品味的反映。这些陈述与人类根据个人经历、文化背景甚至参与时的情绪进行分类和形成观点的倾向产生共鸣。重要的是,像这样表达不喜欢的声音可以为有关艺术及其多样化接受的诚实对话创造空间。它提醒我们,艺术表达的美妙之处在于它的多样性——不受评判,让每个人都能在个人层面上选择与他们产生共鸣的东西。
---亚伦·保尔---